目前,個人住房貸款有等額本金和等額本息兩種不同的還款方式,即通常所說的“遞減法”和“等額法”。兩種還款方式雖說不同,但是,按照利息計算原理,其實質(zhì)是一樣的,均是按照借款人實際占用貸款資金的時間來計算應(yīng)付的利息的。若貸款金額、貸款年限和貸款利率相同,選擇等額本金還款方式比選擇等額本息還款方式總的付息額要少。具體來說,公積金貸款20萬10年,按等額本金還款方式計算比按等額本息還款方式計算,利息減少約3900元。這是因為選擇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前期本金還款金額較大所形成的。雖然,選擇等額本金還款方式比選擇等額本息還款方式總的付息額要少,但是,不能因此認(rèn)為選擇等額本金還款方式比選擇等額本息還款方式合算。從表面上看,選擇等額本金還款方式總的付息額少,而且若借款人要提前還款,利息損失也要少,比等額本息還款方式“合算”,但實質(zhì)上并不存在合不合算的問題,而只有合不合適的問題。選擇等額本金還款方式,每期(月)還款額不一樣,前期還款壓力大,以后逐期遞減;選擇等額本息還款方式,每期(月)的還款額一樣,方便于對家庭的開支和還款計劃作出安排。
那么,借款人究竟應(yīng)該選擇哪一種還款方式才比較合適,這就需要根據(jù)借款人自己的家庭收入狀況等來作出決定了。對于某個具體的借款人來說,如果目前的收入比較高,而將來又有可能減少收入,那么,則宜選擇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反之,則宜選擇等額本息還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