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繳單位:根據(jù)《關(guān)于進(jìn)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若干規(guī)定》( 穗公積金管委會〔2007〕1號)規(guī)定,要求補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
二、補繳文件依據(jù):
(一)補繳1998年1月1日至1999年4月2日期間的住房公積金,按照原《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條例》規(guī)定執(zhí)行;
(二)補繳1999年4月3日以后的住房公積金,按照國務(wù)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guī)定執(zhí)行。
三、補繳流程:
(一)一次性足額補繳的單位,提供《廣州市住房公積金一次性補繳計劃書》(一式三份)和《廣州市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一式四份)直接到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辦理;申請降低繳存比例補繳的,另需提供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批函。
(二)分期分批補繳的單位,提供《廣州市住房公積金分期分批補繳計劃書》(一式三份)、《廣州市住房公積金分期分批補繳計劃表》(一式三份)和《廣州市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一式四份)交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后報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批,獲批準(zhǔn)后再到公積金開戶銀行辦理補繳。
(三)申請降低比例補繳的單位,按要求提供《廣州市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申請表》、申請年度及上年度的財務(wù)報表(包括資產(chǎn)負(fù)債表、損益表及其他報表)、申請年度及上年度具有法定資格的審計報告(未作審計的單位,需提交書面說明,并加蓋單位公章)、申請年度及上年度的勞動情況表,到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獲批后持批函到公積金開戶銀行辦理補繳。
提示:以上表格請到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wǎng)站的“下載中心”下載。